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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13-12-29 17:51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市教委《关于加强市属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体制
(一)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长分管领导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校办公室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档案分类的收集、整理
(一)分类
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二)收集、整理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问题分类,以文件的六个特征组卷,由文书处理部门统一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会计部门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
4、教师业务档案,按教研组,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负责基建的部门或人员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效综合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各类会计记录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三、档案的管理
(一)采取措施,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尽量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
1、设置适当的档案库房,购置必需的档案橱柜、装具,配置必要的现代化管理设备。
2、档案库房达到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尘、防光、防潮等“八防”要求。
3、定期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及时修复破损档案。
4、编制档案存放示意图。
(二)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1、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2、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3、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4、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积极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5、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三)建立档案工作统计制度,及时掌握档案工作状况
1、统计收进、移出档案数量。
2、统计档案用房、设备数量。
3、统计档案利用和利用效果。
4、统计档案编研及其他档案工作方面的情况。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一)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二)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三)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档案的利用
(一)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供利用服务
1、编写大事记、各类基础数据和资料汇编,不定期编印档案信息简报,扩大档案利用范围,提高利用效果。
2、调阅的档案只限有调阅室查阅,阅前登记,阅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带密级或内部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4、调阅人员摘抄、复印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5、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齐全和安全,不得在档案上涂改、裁剪,不得私自拆散、损坏原件。
6、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档案的调阅、利用、登记工作,掌握利用的效果和利用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