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卫生管理规定
时间:2014-03-17 16:08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为保持校园清洁整齐,营造清静优雅的生活、学习、工作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卫生是指校园区域内整体卫生,主要有学生宿舍、教学、实验室、行政办公室、膳食、职工宿舍及楼道卫生、附院卫生等。 二、校园卫生管理实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惩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 三、文明办负责校园整体卫生清扫实施督查工作,每日要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每学期进行1~2次检查评比,奖优罚劣。 四、学生科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的组织管理。每日安排卫生值日员,负责保持辖线内卫生清扫整齐。 五、总务科要加强对膳食卫生的组织管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营造清洁的膳食环境。 六、工会要加强对职工宿舍及楼道公共卫生的组织管理,实行楼长负责制,各住户轮流卫生值日制度。 七、附院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医院卫生管理规定,院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查验工作。 八、全校要坚持每周二、四或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制度,使各辖域卫生清洁整齐,无蛛网,无灰尘,无乱贴乱画,
无乱堆乱放、摆摊设店,无废弃物。 九、行政办公室实行卫生值日员制度,负责办公室卫生清扫,物品整理工作保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统一,非办公用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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