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七中盛开颜、周娜老师荣获“教育惩戒大家谈”征文一等奖
——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大爱
时间:2021-07-14 09:25 作者:薛晓雨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次
为积极营造学习、宣传、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浓厚氛围,合肥市教育局宇2021年1月-5月开展“教育惩戒大家谈”征文互动活动。合肥七中盛开颜老师《以人文关怀,施惩戒之方》,周娜老师《重拾‘戒尺’离不开‘家校社’的教育合力》,荣获征文比赛一等奖。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对教育惩戒的属性、对象和方式、目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教育惩戒问题虽然是各类教育问题中的小切口,但是长期以来一直是教育领域多方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关系到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大战略,是关系到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的大问题。
合肥七中为了更好规范教师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权利,科学合理地展开教育惩戒工作,多次召开工作会议,探讨教育惩戒工作实施的方式和原则,以更好地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实施教育惩戒。
合肥七中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班主任会议、共读《中小学教育惩戒(试行)》、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向全体教师强调,实施教育惩戒要尊重教育规律,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新的原则,以关爱学生成长为宗旨,以引导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为目的;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同时注重过保护学生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要选择与学生错误程度相适应的惩戒措施,综合考虑学生一贯表现、主观认识、悔过态度及成长环境等一系列因素,以求达到最佳育人效果。
合肥七中秉持“办负责任的学校,做负责人的老师,培养负责任的人”办学理念,合肥七中全体教师始终铭记教育惩戒不仅是教师的权利,更是教师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关心学生终生发展的重要方式。教育工作者需始终寻找正面引导和教育惩戒有机结合的方式,眼中有爱、心中有光,用好教育惩戒权,让教育惩戒不仅有尺度,更拥有温度。
(薛晓雨撰稿 李跃鹏统稿 刘先群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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