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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七中2010年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

时间:2014-02-12 12:50 作者:admin2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0]103号)精神,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的权利,特制定特长生招生细则。
    一、录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类:
  游泳、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2、科技类:
    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三、招生条件
  (一)体育类
  初中阶段获省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上述单项竞赛个人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队员。
    (二)科技类
    1、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个人一、二等奖或市级个人一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个人一、二、三等奖或市级个人一、二等奖(须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在初中阶段获“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个人一等奖(须是全国计算机学会组织,且有获奖证书)。
    3、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一等奖或市级一等奖(须是国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且有获奖证书)。
 
    四、指标人数
    体育类12人。其中,游泳6人;棋类6人。
    科技类8人。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2人;青少年信息学2人;青少年电脑机器人4人。
    五、特长生资格
    (一)2010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三)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成绩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
    六、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7日,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同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学生自愿报名
    5月14日至5月18日考生携带中考准考证及有关证书(获奖证书必须是证书原件)来我校教务处报名(联系人:袁民武老师,电话2886062——8309   董平,电话2886330)。
    (三)学校考核预录
    5月22-23日,组织科技类、体育类特长生专业考核,并按不超过特长生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预录名单。
    (四)学校预录公示
    6月1日前,将本校特长生预录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毕业学校、预录条件等基本信息,在校园网和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录取
    1、学校在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三天内,将我校正式录取名单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凡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其他志愿。未完成计划调整为我校统招生计划。
2、若预录取学生达线人数超过我校特长生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文化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合肥七中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