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合肥七中特长生招生实施细则
时间:2014-02-12 12:53 作者:admin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合肥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办[2007]99号)精神,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的权利,特制定特长生招生细则。
一、录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类:
田径、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2、科技类:
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三、招生条件
1、体育类
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或由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田径、乒乓球、棋类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前六名的队员;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或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乒乓球比赛单项冠军的队员。
2、科技类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四、指标人数
体育类10人。其中,田径3人;乒乓球3人;棋类4人(围棋2人,国际象棋1人,中国象棋1人)。
科技类10人。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4人;青少年信息学3 人;青少年电脑机器人3人。
五、特长生资格
1、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第二批次填报我校计划生志愿。
六、招生程序
1、本方案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经批准后在本校公布,并由市中招办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5月11日、5月12日考生凭有关证件来我校教务处报名;
3、5月20日 学校对科技类、体育类特长生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1确定入围名单;
4、6月12日前,将预录名单及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含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考生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合肥七中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一、录取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生自愿原则;择优录取原则。
二、招生范围
1、体育类:
田径、乒乓球、棋类(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
2、科技类:
青少年科技创新、青少年信息学、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三、招生条件
1、体育类
初中阶段获省教育厅主办或由教育厅、省体育局共同主办的田径、乒乓球、棋类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前六名的队员;初中阶段获市教育局主办或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共同主办的乒乓球比赛单项冠军的队员。
2、科技类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信息学”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在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电脑机器人”比赛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一、二等奖。
四、指标人数
体育类10人。其中,田径3人;乒乓球3人;棋类4人(围棋2人,国际象棋1人,中国象棋1人)。
科技类10人。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4人;青少年信息学3 人;青少年电脑机器人3人。
五、特长生资格
1、200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普通高中录取要求;
3、第二批次填报我校计划生志愿。
六、招生程序
1、本方案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经批准后在本校公布,并由市中招办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5月11日、5月12日考生凭有关证件来我校教务处报名;
3、5月20日 学校对科技类、体育类特长生进行专业考核和面试,根据测试成绩按照本校特长生招生计划的2:1确定入围名单;
4、6月12日前,将预录名单及获奖证书原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在合肥教育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含体育、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录取,再相同按考生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两科目考试等级从高到低录取。
合肥七中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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