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七中“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实施方案
时间:2014-02-12 14:44 作者:admin2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2010年9月,我校爱心校友秉承“扶危济困,真情奉献”的传统美德,心系母校,重视教育,关注未来,回报社会,主动捐资20万元人民币,建立“济困助学基金”,以资助、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七中学子坚定信念、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全面发展、心怀远志。
为保证基金项目妥善实施,充分发挥“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最大效益,进一步构建温馨和谐的七中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金金额和发放期限
基金项目总投入20万元,发放期限为2010—2012年,每年12月份发放。
二、 基金资助范围、标准
资助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主要用于补助学费;原则上每年资助45人,其中高一10人、高二10人、高三25人,每人每年1500元。
三、 资助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3、学生父母失业、下岗、患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学生父母单亡、双亡或家庭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维持学生学习、生活等基本费用;
5、学生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重大伤病,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极大经济影响;
6、因其他原因,学生无基本学习、生活费用来源等。
四、 资助申请、发放程序
1、我校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受助申请登记表》(见表一)。
2、班主任初审推荐,学校审核审批,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受助学生登记花名册》(见表二)。
3、学校精心组织基金发放仪式,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至学生或家长手中。
五、 基金项目宣传
1、各年级、班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鼓励学生积极申请资助。
2、基金发放过程中,学校积极约请有关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 监督和评估
1、学校成立“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监督评估组,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及时。
2、全程督查基金发放相关情况,并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访谈,确保基金使用合理。
3、认真细致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存档等工作。
为保证基金项目妥善实施,充分发挥“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最大效益,进一步构建温馨和谐的七中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基金金额和发放期限
基金项目总投入20万元,发放期限为2010—2012年,每年12月份发放。
二、 基金资助范围、标准
资助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一、高二、高三学生,主要用于补助学费;原则上每年资助45人,其中高一10人、高二10人、高三25人,每人每年1500元。
三、 资助学生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德;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品学兼优;
3、学生父母失业、下岗、患重大疾病等,家庭经济困难,享受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学生父母单亡、双亡或家庭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无力维持学生学习、生活等基本费用;
5、学生家庭发生天灾人祸、重大伤病,给学生学习、生活带来极大经济影响;
6、因其他原因,学生无基本学习、生活费用来源等。
四、 资助申请、发放程序
1、我校学生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受助申请登记表》(见表一)。
2、班主任初审推荐,学校审核审批,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填写《受助学生登记花名册》(见表二)。
3、学校精心组织基金发放仪式,将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至学生或家长手中。
五、 基金项目宣传
1、各年级、班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鼓励学生积极申请资助。
2、基金发放过程中,学校积极约请有关省市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 监督和评估
1、学校成立“爱心校友济困助学基金”监督评估组,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发放及时。
2、全程督查基金发放相关情况,并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访谈,确保基金使用合理。
3、认真细致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的收集、整理及存档等工作。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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