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时间:2014-12-26 11:15 作者:赵傲雪 朱奇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记合肥七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了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年
著名启蒙思想家雅克·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而学会保护自己、友爱他人、热爱学校、热爱祖国,合肥七中特意在第十九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中安排了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以学习法律知识、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的形式,在校园中深入传播法治思想,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月上旬,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合肥七中新校区寄宿制管理模式的特点,校团委组织政治组老师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筛选、整理,并以法律知识竞赛学习材料的形式发放到高一年级每一个学生手中。学习材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与在校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等。同学们在老师的指导下对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饶有兴趣地依据法律条文对自己所享有的权利、需履行的义务、身边的事件等进行探讨和评析。
为了扩大学生的参与面、提高学生的参与度,本次竞赛采取了每班级推荐一人加年级部随机抽取一人的参赛办法,高一年级每班两名同学于
先秦思想家管子有云:“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法律是维护公共秩序、调节人际关系的公共准则,学好法律知识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也有利于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位中国公民都应该内化于心并付诸实践,青少年法治精神的培养更是着眼于未来、造福未来的重要工作。合肥七中的管理者表示将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深化法治教育内涵,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内化于学生的心中,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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