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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七中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7-07-02 09:44 作者:刘丽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近日,根据安徽省文明委公布的《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皖文明[2017]6号)文件,合肥七中被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标志着合肥七中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合肥七中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图1)

2016年,安徽省文明委印发《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以后,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十三五”建设发展规划,成立了由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文明创建的具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推进工作“责任追究制”。学校党政办公室牵头,各部门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各司其职、互相支持、狠抓落实。

合肥七中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图2)

通过将文明创建与合肥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与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提升学校内涵、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目标,以广大师生员工在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修养等方面达到更高标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管理体系、全面打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积极服务学校发展、师生发展为着力点,稳步落实文明创建要求,全面提升办学实力和文明创建水平,巩固提高文明创建成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文明创建人人参与,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此次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合肥七中各部门协同一致、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今后学校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在思想道德教育、育人质量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创新、志愿服务开展等方面打造品牌、创出特色,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中教育提供强大精神文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