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材料评审专家培训会在合肥七中召开
时间:2021-10-22 16:46 作者:薛晓雨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次
为了更好推进2021年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材料评审工作,合肥市教科院于10月21日上午八点半,在合肥七中行政楼301会议室开展评审专家会议。合肥市教科院院长叶传平,副院长张勇健,评价中心主任李萍,信息技术教研员陈略韬及来自合肥市各中小学专家评委参加会议,张勇健主持了会议。
张勇健首先对此次材料评审专家团队进行了介绍,对领导及专家的到来表示感谢,并简单介绍了此次会议流程。
陈略韬首先从评价标准发展历史、评价阶段工作、指标体系新变化三方面对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情况进行了整体介绍。针对现已上传材料情况,对评审工作流程、材料质疑情况、常见质疑原因及评审日程安排进行了详细介绍。强调在评审过程中不打人情分、不讨论结果、不透露评分情况等原则,并宣布分组名单。
叶传平从评价前、评价中、评价后三个阶段对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进行解读。他强调,在评价前要正确认识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功能。评价是对过往的交代、对现实的感怀、对未来的期待,是反思自己与目标之间距离、与兄弟学校之间差距的交流过程。在评价中要做到不徇私情、不泄私愤,做到公平、公正、保密的原则。在评价后,学校当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反思,宣传优点、认识缺憾、及时改善。
叶传平强调教育教学评价是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诊断,对学校方向性的引领。根据评价结果,学校可以制定完善的计划,更好地实现由“双新”向“三新”的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是当下教育综合改革的附属物,在教育教学评价的指引下,学校当继续坚决落实“双减”政策,坚持五育并举,谋求学校多元发展,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供广阔平台。
上午的会议结束后,六个维度的评审负责人分别对本组参加评审的评委进行评分细则的培训。下午,评委登录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平台进行评分。为了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此次评委评分集中在10月21日至10月22日进行,所有评委在合肥七中计算机教室集中通过线上评审完成。每个项目都采用双评审赋分制度,由两位专家背对背评分,分差超过预期标准则将由第三位专家进行仲裁,每位专家的评分情况均可通过系统进行追溯。在严谨的评分制度之下,合肥市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材料评审必将公开、公正、透明地完成。
(薛晓雨撰稿 童有彩统稿 张永剑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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