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
时间:2023-06-02 15:15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
在线答疑服务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
比选人:合肥市第七中学
2023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及说明...................................... 3
第二章 比选公告......................................... 4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7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2
第五章 评比办法........................................ 14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8
附件 合同............................................. 28
第一章 释义及说明
1. 比选:是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适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评选方法,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并最终确定中选人的活动。
2. 比选人:是指比选项目的采购单位,本项目比选人是合肥市第七中学。
3.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报名参加比选,并按要求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4. 比选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比选人委托,从事比选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本项目不适用)。
5.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比选申请人提出的资格条件、评比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6. 比选申请文件:是指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申请文件,亦可称投标文件。
7. 中选人:是指按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审委员会评比,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订合同资格的申请人。
第二章 比选公告
2024年是安徽省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实施的第一届高考,为了更好提升高三学生发展素养,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根据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教科技〔2020〕3号)文件精神,即通过“互联网+教育”的双师课堂形式,教育行业优秀师资、社会力量等多种资源深度整合,打造全新的直通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名师在线答疑服务,为高三学生提供及时、精准、便利的学习指导和帮助,缓解毕业班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公平分配优质教育资源,让每一位高三学生能够享受到优质教育服务内容。现对“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与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
2.项目地点:合肥市
3.项目单位:合肥市第七中学
4.项目概况: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预算: 29万元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分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9点-17点,节假日除外)
2.递交地点:合肥七中南门门卫室(文件送至后,请电话确认)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无需报名,请有意向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将报名相关资料随同比选文件送至指定比选地点;
(2)比选申请人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报名费:人民币0元/包。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
2.比选地点:合肥七中行政楼505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合肥市第七中学
地 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
联系人:高三年级部 唐老师
电 话:65797015转2005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天书面通知比选人,否则将承担比选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2.比选申请人为本次比选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比选公告在合肥市第七中学官网(https://hfqz.net.cn/)网站发布。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比选人 | 合肥市第七中学 |
2 | 比选代理机构 | 无 |
3 | 比选内容 |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
4 | 现场考察 | 申请人自行踏勘 备注:如申请人未参加现场踏勘,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 | 答疑 | 2023年6月8日17:00前接受书面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请注意: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申请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
6 | 比选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 |
7 | 比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 |
8 |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
9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10 | 比选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11 | 评比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评比办法”。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免收 |
13 | 解释权 | 本比选文件解释权属于比选人 |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
1.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六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
2.1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2.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至少包括“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
(2) 申请人简介
(3) 比选申请函
(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声明函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有关证明文件
(7)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2.1.2 比选申请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或复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4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无 效。
2.2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2.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文件无效。
2.2.2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2.2.3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2.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3.评比
3.1 评审委员会
评比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安排。
3.2 比选活动应当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比选活动。
3.3 比选程序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1.未按2.2.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不符合2.3条,逾期递交的。
(二) 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比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
进行评比。
3.4 评比方法及标准
凡评比办法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比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4.中选公示
比选人将在合肥市第七中学官网(https://hfqz.net.cn/)网站上发布比选中选结果公示。
5.1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合同。
5.2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比选文件的约定及比选申请文件的承诺保持一致。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本次招标的项是“合肥市第七中学在线答疑服务”:旨在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助力高三学生在特定学习时间段内,系统梳理相关学科的重难点,进行有个性化答疑和针对性突破,帮助学生把握新高考改革趋势,进一步提升学科核心素养。现拟对“合肥市第七中学在线答疑服务”进行采购。现需通过此次公开比选确定1家服务单位。
二、 服务需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方式,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时长、相关师资及组织等)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如有漏项或缺项,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一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本项目控制价29万元,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投标无效。
4、服务期: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6月止。
5、付款方式:待比选人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第五章 评比办法
1、参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1 评比程序
2.1.1 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1.2 详细评审(综合评审);
2.1.3 推荐中选候选人。
2.2 初步审查
2.2.1 对潜在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2.2.2 初步审查的内容及合格条件如下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 |
2 | 申请文件规范性 | 符合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各项要求,包括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格式、盖章、签字等。 | |
3 | 营业执照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且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营业执照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5 | 法人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6 | 比选申请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7 | 报价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8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比选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注:初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以上审查标准有一条不满足的,视为初步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评审。
2.3 综合评审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和分值分配(100分)如下: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权重为3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 术 资 信 分 (90) 分 | 企业业绩 | 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申请人具有学校类类似“互联网+教育”项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满分20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须附业主单位盖章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0-20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为5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下(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注册资金为准)的,得5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20万元资金银行的存款证明,得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件复印件及为本项目服务的银行存款相关证明文件。 | 0-10 | |
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可行性实施方案、平台搭建、服务计划、与学校适配度、师资力量、服务团队及售后服务等服务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打分。 内容全面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0<F≤40 分; 内容较详细,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20<F≤30分; 内容不完善,可行性一般的,得 10<F≤20分。 其他的,F≤10分。 F 为各供应商本项指标得分,未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0-60 | |
价 格 分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 10 %×100 |
2.3.1 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申请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申请人的技术资信分。
2.3.2 将每个申请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申请人的综合总得分。
2.4 中选人的确定
1、按照有效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的申请人为中选候选人。
2、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审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做出处理或者向比选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4、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 (或副本)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报价一览表 | |
二 | 申请人简介 | |
三 | 比选申请函 | |
四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声明函 | |
五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六 | 有关证明文件 | |
七 |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一. 报价一览表
1-1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申请人全称 | |
申请范围 | 全部 |
比选申请报价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备注 |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备注:
表中最终比选申请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选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比选申请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1-2分项报价明细表
(仅供参考,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 |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备注: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综合情况简介
(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比选申请函
致: 合肥市第七中学
根据贵方“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4届高三名师在线答疑服务 ”比选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申请人 (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的最终申请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比选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2、我方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比选人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比选人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比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比选文件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比选申请文件,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比选申请保证金未在比选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比选申请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如果在开启后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回比选申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7、我方声明比选申请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
9、我方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10、与本比选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不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 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
委托代理人部门: 职务: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手机)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六.有关证明文件
如营业执照、合同业绩、相关证书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或涉及评选的证明文件。
七.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合同
(参考行业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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