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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假期致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2024-01-30 18:20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

一学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合肥七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落实责任办学理念,创新管理模式,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再次向社会各界交上满意答卷!

为了帮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将寒假注意事项及下学期开学的有关安排告知如下,请您认真阅读下面内容,切实承担起孩子安全监护的责任。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

1、放假时间:普通高中从2024年2月1日开始。

2、开学时间:

①高一、高二年级2月25日(正月十六,周日)开学报到,2月26日(正月十七,周一)正式上课。

②高三年级2月19日(正月初十,周一)正式上课。

二、密切关注孩子假期安全

(一)预防传染病

提醒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室内通风,避免到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必要时戴好口罩;拒绝“三无产品”,均衡饮食;合理作息,保证充足睡眠,加强体育锻炼。

(二)居家安全

不玩火、不携带火种,若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不高空抛物,不攀爬门窗,谨防摔倒;及时排查家中电线、燃气管道、电器、刀具及其他器械安全,防止触电、煤气中毒、器械伤害等事故,使用电器后要及时关闭电源,电热毯不要长时间持续加热。

及时清除走廊、窗户边、阳台上堆积的杂物,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三)出行安全

行走或者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未满16周岁不能骑车上路,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不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不擅自到水边玩耍,不到非滑冰场滑冰,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帮助,或者拨打110,120电话报警求救,不盲目拉手或者下水救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事先知悉组织者、内容、线路和安全保障措施,不参加不安全不合法的活动;

(四)娱乐安全

严格遵守所在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规定,不违规购买、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去网吧、酒吧以及歌舞娱乐场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不玩危险玩具和危险游戏。

(五)网络安全

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世界;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规范网络安全行为,不发表欺凌他人的言语,若遭受网络欺凌,应及时寻求父母帮助;不在网上购买不安全用品或者食品,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如遇要求转账等诈骗电话,及时与家长确认。

(六)心理安全

感到烦恼时,可以通过运动、沟通、倾听等予以排解;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心理热线等帮助;遇到挫折,可以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异常的情绪和行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附:

合肥七中心理咨询专用邮箱:ecnuxxx@qq.com;mossrose3@qq.com

合肥市校外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心理热线:0551-63688869 (09:00-12:00, 14:00-17:00)

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援助热线:0551-63666903

团市委心理援助热线:12355

三、关注孩子持续性成长

寒假期间,学生不仅要完成书面作业、查缺补漏,同时,还要完成德育、体育、美育、劳育任务,参与多种综合实践活动。您的智慧陪伴就是最棒的假期大礼,孩子需要您的理解、信任、包容和鼓励,请您和孩子一起感受浓郁的年味,体验中华传统文化之美,多交流,多沟通,共同完成《合肥七中阳光七宝假期生活指南》。

衷心祝福所有学生和家长,新春快乐,吉祥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