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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七中学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5-03-11 10:17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教务处 阅读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统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后简称《标准》)的通知精神,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含视力)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本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公开招标体质测试服务商。

二、报价须知

序号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

招标机构

合肥市第七中学

3

资金来源

学校公用经费

4

招标包数

1

5

招标内容

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

控制价:人民币42/人(具体见招标需求

6

投标人资格 条件要求

供应商资格,同时递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等

7

投标人

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未被限制市场准入

8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现场提交

9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一式叁份,壹正贰副;

2.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合肥市第七中学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25 32115 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31917时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 行政楼408教务处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5797022    

11

评标方法

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5

13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按2025年春季视力测试和2025年秋季体测(含视力)分项进行报价,收费基准价为:2025年春季视力测试11/人,2025年秋季体测(含视力)31/人。

2.报价应包括服务所需设备(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技术指导培训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14

付款方式

根据2025年春季视力测试和2025年秋季体测(含视力)测试实际测试人数分别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15

特别提醒

1.投标人的相关证照、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主要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等)原件或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具体内容要求包含在校学生的国家体质健康测试与两次视力测试服务,并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站;

4.按实际参加测试的学生数计算人数,所有参加学生体测数据上传并通过审核后进行验收。

5.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5797022 

6.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校网站关于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因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无报名环节,无法获得投标人通信信息,故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本校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16

其它

1.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七中学。

二、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业绩:投标人具有教体系统区(县)及以上级别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业绩或合肥市市属高中、中职学校测试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需求

1.测试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测试内容:2025年春季视力监测,2025年秋季体测(含视力测试)。3.测试时间安排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在1230日前将体质健康测试数据和视力监测数据分别进行汇总整理上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26号)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中小学校每年需开展两次视力监测并上报,中标公司需按教育部要求时间内完成两次视力监测上报工作。

(1)测试准备工作:召开参加测试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联系第三方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准备学生测试基本信息、规划布置测试场地、调试测试仪器、确定各年级测试时间段。

2)测试时间: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2025年春季视力监测数据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暂定2025420日前,测试具体时间待主管部门布置)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秋季体质健康测试时间(暂定20251010—1220日,测试具体时间待主管部门布置)

 3)测试、数据整理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20251230日前)

第三方对全校的测试成绩进行汇总整理,完成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并在20251210日前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站。

4)投标人须提供足够数量的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左/右眼裸眼视力、左/右眼屈光球镜S、左/右眼屈光柱镜C、左/右屈光轴位A等各测试项目的测试设备及所需外设,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操作规范与方法(2014)》和2021年新增的春季学期视力测试项目要求进行测试。

5)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三年测试数据和测试成绩累加至毕业,自动生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打印纸质档案留存。

6)全校体测/视力采集工作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向发包方提供全校学生体测及视力数据分析报告各一份,并以年级为单位提供该校学生体测及视力数据分析报告一份。分析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体测情况总分统计、各单项平均分、平均值统计、评分等级统计、历年数据纵向比等。

(7)本次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从签订之日起第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的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仍按本项目(合肥市第七中学2025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含二次视力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招标方案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8)为了保证体测过程的有序、规范,投标人保证参与体测的工作人员要有从事体测经验并具备相关资质。

五、评分细则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60 分)

供应商服务保障水平

一、平台管理系统(7分)

1、供应商提供所采用的服务管理平台具有体测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1 分;该平台具有视频留存调用功能的得 2分,本项满分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影印件及功能截图。

2、管理系统兼容性

须能满足汇总以往 3 年体测学生数据,生成包含往期测试数据的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满分3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视频链接地址对相关功能进行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资料则作为无法满足处理,不予计分。  

二、数据安全认证(8分)

1、供应商使用的平台软件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的得 2分。

2、供应商使用的平台软件加密产品相关证书:

(1)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

(2)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

(3)涉密信息系统产品检测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

注: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0- 15

测试设备要求

1.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设备通过国体(NSCC)认证,每项得1分,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每项设备的国体认证证书);

2.验光设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类医疗器械注册,满分3分(需提供各项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证书);

3.所有测试设备精度优于招标需求附表一要求的,每项得0.5分,满分3分(前10项需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后3项需提供药品监督管理局复核的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文件);

4.测试设备自动或通过人机互动从学生体测数据采集软件获取学生基本信息;测试完成后测试数据自动回传体测数据采集软件或通过人机互动将测试数据回传到体测数据采集软件,满足得3分,(需提供该功能界面截图);

5. 裸眼视力验光测试设备测试结果能实时远程上传至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平台,满分3分(需提供每项设备该功能界面截图);

0- 14

软件功能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体测及视力监测数据采集、存储及分析软件,并按以下评分点评分(需提供软件相应功能截图,每个评分点1分,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与功能点不对应不得分,满分8分):

1.可对学校、年级、班级信息进行管理,并能查询、跟踪学生信息更新情况,展示学生调班、留级或转校路径;

2. 体质测试数据处理系统必须包含视力报送指标的测试,满足视力测试数据与体质测试数据同步上传;能够一键式跨平台同步学生基本信息至电子档案系统、学生近视眼防控管理系统。

3. 体测、视力测试过程中,可以按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实时查看漏检和未检学生人数及列表,包括对应未测项目;

4.一键生成校级、年级WORD版包含全部体测和视力测试项目的两种数据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需求第5项要求;

5.各项体测数据(含视力)能单独导入和导出,导入的数据能自动合并成完整数据文件,确保能上传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系统;

6.能够设置和配置监控设备工位,传输测试数据的同时,对采集数据进行标记,使系统管理平台可通过数据标记,定点回放学生单项测试过程视频。

7.体测、体检项目重合的(身高、体重、肺活量、左眼裸眼视力、右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球镜S、右眼屈光球镜S,左眼屈光柱镜C、右眼屈光柱镜C,左屈光轴位A、右屈光轴位A串镜)数据在软件平台内完成数据互通,不进行二次测试。

8.能够开放端口,实现与医疗器械视力测试仪、便携式验光测试仪连接,采集并回传测试数据;

0- 8

服务人员

一、拟为本项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

项目经理需具有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满分3分;

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组织测试人员(除第一项、人员外):

1、具有体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证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满分3分

2、项目组长需具有体育专业本科学历及学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得3分,满分3分;

3.具有视力测试验光员资格的,每人得2分,满分6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需提供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1)项目经理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至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0- 15

企业资质

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

备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0-4

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1.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合理性;  

2.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保障工作安排方案合理性;

3.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方案合理性;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充分,科学合理的,分工明确、配备合理,得12分;

(2)工作方案较全面较充分,较为科学合理的,分工较明确、配备较合理的,得 9分;

(3)工作方案不全面充分,科学合理性不强的,不够明确、配备不合理的,得6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0- 12

业绩

2021年以来,投标人具有教体系统区(县)及以上级别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业绩或合肥市市属高中、中职学校测试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0- 12

价格分

20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 %×100

附表一:学生体测数据采集上报服务设备要求

序号

测试项目

测试设备名称

测试精度要求

1

坐位体前屈

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量程:-20 35cm

分度值:≤0.1cm

2

仰卧起坐

仰卧起坐测试仪

量程:0999

分度值:1

3

50

50米跑测试仪

量程:0999.9s

分度值:≤1s

4

立定跳远

立定跳远测试仪

量程:90310cm

分度值:≤1cm

5

引体向上

引体向上测试仪

量程:0999

分度值:1

6

中长跑测试

中长跑测试测试仪

量程:03599s

分度值:≤0.01s

7

身高体重

身高体重测量仪

量程:90-210cm5.0-150kg,分度值:0.1cm/0.1kg,

8

肺活量

测试仪

量程:1009999ML

分度值:1ML

9

左右眼裸眼视力

液晶视力表

符合国家GB11533—2011

医疗标准

(支持与操作平板互联,支持5米、2.5裸眼视力双测试)

10

左右眼验光

手持式验光仪

符合国《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医疗标准

(无需220V电源,支持与操作平板互联,测试结果直接同步传入测试平台)

附表二:体质健康测试采集上报项目要求

测试对象

男生

女生

测试

项目

体测

体重指数(BMI

肺活量

50米跑

坐位体前屈

立定跳远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

视力

/右眼裸眼视力

/右眼屈光球镜S

/右眼屈光柱镜C

/右屈光轴位A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