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比选文件
时间:2026-09-01 08:44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总务处 阅读次数: 次
比选人:合肥市第七中学 2026年9月1日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及说明 ...................................... 3
第二章 比选公告 ........................................ 4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 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10
第五章 评比办法 ....................................... 12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16
附件 合同 ............................................. 24
第一章 释义及说明
1. 比选:是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 结合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合适的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评选方法,组 建评审委员会对提出申请的供应商进行比选并最终确定中选人的活动。
2. 比选人:是指比选项目的采购单位,本项目比选人是合肥市第七中学。
3. 比选申请人:是指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报名参加比选,并按要求递交比选 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4. 比选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比选人委托,从事比选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本项 目比选代理机构无。
5. 比选文件:由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 需要,对比选申请人提出的资格条件、评比标准和方法等要求的格式文件。
6. 比选申请文件:是指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的申请文件,亦可称 投标文件。
7. 中选人:是指按要求参加比选,经过评审委员会评比,最终获得与比选人签 订合同资格的申请人。
第二章 比选公告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2.项目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
3.项目单位:合肥市第七中学
4.项目概况: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1家,服务于目录外限额标准以 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下,工程类60万元以下) 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6.项目预算:0元
7.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8.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完成本项目履约的能力;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比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7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报名材料递交后,请电话确认)
3.比选申请人报名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在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站备案证明。
4.报名费:人民币0元/包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9月7日17时00分
2.比选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行政楼201会议室。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6时00分,逾期递交不予接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快递送达,其中快递送达以比选人签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总务处。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合肥市第七中学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98号
联系人:樊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551-65797026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比选人 | 合肥市第七中学 |
2 | 比选代理机构 | 无 |
3 | 比选内容 | 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详见项目需 求 |
4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申请人自行踏勘 |
5 | 比选保证金 | 免收 |
6 | 比选有效期 | 90日历天 |
7 | 比选申请文件要求 | 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 |
8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9 | 比选时间及地点 | 详见比选公告 |
10 | 评比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比办法。 |
11 | 成交服务费 | 免收 |
1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3 |
其他内容 | (1)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 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 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 比 选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 任。 |
二、比选申请人须知
1.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 六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文件。
2.比选申请文件
2.1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2.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至少包括“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 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 也可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申请人简介
(2) 比选申请函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人员配备
(6) 服务方案
(7) 服务承诺
(8) 有关证明文件
(9)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2.1.2 比选申请文件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打印或复印、逐页编 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文件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2.1.3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 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 ”和“副本 ”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 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4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散页 无效。
2.2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2.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申请文 件无效。
2.2.2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文件的外包装应保 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 载明比选项目的名称及编号、比选申请人的名称。
2.2.3 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2.3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3.评比
3.1 评审委员会
评比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安排。评审委员会成员与比选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3.2 比选活动应当按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比选活动。
3.3 比选程序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符合 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受。
1.未按2.2.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不符合2.3条,逾期递交的。
(二) 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评比办法对比选申请文 件进行评比。
3.4 评比方法及标准
凡评比办法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比时不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 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方法和标 准,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比选文件要求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4.成交通知
比选人应在评比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告知比选申请人评比结果,并向 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5.合同签订
5.1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 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合同。
5.2 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比选文件的约定及比选申请文件的承诺保持 一致。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需求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内容 | 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1家,服务于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 50 万元以 下,工程类 60 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
2 |
付款方式 | 由成交中选人接受委托代理项目的中标人在领取中标 (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 咨询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 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
二、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采购政策要求,做好 比选人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和项目关联的造价咨询业务。
2.应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经济技术人员组成工作小组,专项负责 比选人所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工作;工作小组应明确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实际执行人,全过程参与并实际操作、负责所有工 作,其他人员只从事辅助性配合工作。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服务周期内 不得擅自更换。确因人员离职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须提前报比选人 审核同意。
3.应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具体项目的 招标采购工作, 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为比选人提供招标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向比选人宣传有关 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 以便得到比 选人的支持和配合。
5.对招标采购工作中成交供应商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 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6.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承担全部责任。比选人提出修改意 见被采纳的,视为默认其合法合规性。
7.为比选人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成交供应商专有。任何第 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 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8.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 标采购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比选人同意,不 得泄漏与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9.招标采购工作结束后,按比选人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完整归档资料。
三、报价要求(按折扣费率报价)
1、代理服务费是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场地交易费、复评审费(如有)、税金及其他一切应有费用。
2、比选申请人按本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报出折扣费率,折扣费率不得低于80%。招标代理费和清单编制费折扣费率保持一致。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准费用;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单项目收取,区分标段,参照原《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皖价服〔2007〕86 号)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基准费用。上述费用已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按中选折扣费率协商确定。
计算方法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基准费用×所报折扣费率。
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原皖价服〔2007〕86 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基准费用×所报折扣费率。
3、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且项目中标价不足10万元(含)的,按3000元收取;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项目中标价超过10万元的,按最低标准4000元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4、代理服务费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所代理的具体招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按上述标准收取。
第五章 评比办法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科学合理的
原则制定本办法。
2.1 评比程序
2.1.1 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2.1.2 详细评审(综合评审); 2.1.3 推荐中选人、备选人。 2.2 初步审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营业执照或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提供有效的比选申 请人营业执照或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 |
2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无不良信用 记录声明函 | 格式 、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 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 比选 申请文件格式 ” |
3 | 法人授权书 | 格式 、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 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 比选 申请文件格式 ” |
4 | 比选申请函 | 格式 、填写要求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并加 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 比选 申请文件格式 ” |
5 | 资质 | 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完成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登记(提供相关登记证明材料) | |
6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比选 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注:初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以上审查标准有一条不满足的,视为 初步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评审。
2.3 综合评审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内容和分值分配(100分)如下: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细则,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详细审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90分,价格分1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资信分 ( 90 分) |
企业荣誉 | 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得到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 颁发的招投标相关的表彰称号的,每提供一 个得5分,最高15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15分 |
企业业绩 | 自2021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与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党政机关、事 业单位签订过年度招标代理服务协议的,每 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 注:因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合肥市,为保障代理机构熟悉本地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提供便捷的本地化服务,设置与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招标代理服务业绩要求。提供相关协议扫描件或影印件。 |
15分 | |
服务团队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的,得5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团队: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10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15分 | |
投标人平台能力 | 1.投标人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得3分。 2.投标人具有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5分 |
场所服务 能力 | 投标人在合肥市(含合肥市所辖县、市)范 围内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包含开标室),且 累计面积为: (1)8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10分; (2)500平方米(含)-800平方米(不含) 的,得7分; (3)2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不含) 的,得4分; (4)不足200平方米的,得1分。 备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或 租赁合同、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划拨证明 、或主管部门对直属单位、总公司对分公司 、母公司对子公司出具的场地使用授权说明 , 并加盖单位公章。(2)依据具有固定办 公场所的累计总面积打分。 |
10分 | |
服务方案 | 横向比较招标代理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内容包括:(1)招投标代理服务流程(2) 开评标方式(3)评标专家库情况(4)质疑 处理流程(5)资料保存等方面。优秀的11- 15分;较好的6-10分;一般的5分以下。 |
15分 | |
内控措施 | 横向比较代理机构内部管控措施进行综合评 分。内容包括:(1)质量保证措施(2)内 部控制管理机制(3)廉洁管理措施(4)保 密管理措施等方面。优秀的11- 15分;较好的6-10分;一般的5分以下。 |
15分 | |
价格分( 10 分) | 价格分 | 商务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比选文件要求且折扣费率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比选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 | 10分 |
评审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申请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 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即为该申请人的总得分。
2.4 中选人的确定
1.按照有效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申请 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二的申请人为备选人。
2.如果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评审委员会 抽签方式确定中选备选顺序。
3.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区别情形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比选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 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 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3.比选申请文件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 比选申请人 ”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 章。
4. 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 除形式外, 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 比选申请人 为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 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比选申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 (或副本)
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一 | 比选申请函 | |
二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
三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四 | 人员配备 | |
五 | 服务方案 | |
六 | 有关证明文件 | |
七 |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 |
一.比选申请函
致:合肥市第七中学
根据贵方“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比选公告,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申请人 (全称)。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比选人要求的日 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比选人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比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各项条款、 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方同意从比选文件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比选申请文件,并在比选文件规 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本项目免收比选申请保证金。
5、我方声明比选申请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 正常(注册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可查), 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 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比选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 资料。
6、我方同意比选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7、与本比选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 话 :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
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在处罚期限内的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1) 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 公司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公司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 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 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公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比选申请人)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 姓名) 为我公司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合肥市第七中学的合肥市第七中 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的比选活动。委托代理人在比选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及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全部承担其所产生的所有权利和 义务。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活动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
四.人员配备
(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五.服务方案
(申请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六.有关证明文件
如营业执照、合同业绩、相关证书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或涉及评比的证明文件。
七. 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 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 合肥市第七中学 代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 合肥市第七中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服 务 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服务期及内容
委托代理范围: 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项目 50 万元 以下,工程类 60 万元以下)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 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续签最长不超过两年。
委托代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 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开评标、发 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协助签订合同、招标代理资料 汇编移交等。
二、委托方的权利
1、委托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方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方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方有权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方在代理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委 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方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方在代理方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招标所需的 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招标采购计划,落实招标采购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方应当向代理方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如采购标的的规格数量、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投标人 就采购标的的有关询问、质疑进行答复。
3、对代理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方应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否则由此造成的 时间延长由委托方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配合代 理方工作。
5、委托代理项目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代理方, 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方负责。
6、委托方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监管部门备案(如需要)。
8、委托方负责对中标方履约进行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
四、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方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 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 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方做好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质疑的答复工作。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代理项目潜在投标方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代理方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专职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和相关造价咨询工作,项目组具体人员以中选比选申请文件《人员配备》为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人员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公司职务 | 受托职务 | 职称 |
1 | |||||
2 | |||||
3 |
7、因代理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按国家规定向委托方进行赔偿。
8、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方不承担责任。
9、代理方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费和造价咨询费收费的计取
1.招标代理服务费是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开展招标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可能发生的咨询服务费、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费、专家评审费、场地交易费、复评审费(如有)、税金及其他一切应有费用。
2.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费在招标项目完成后,由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以下标准向代理方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基准费用×中选折扣费率计取;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原皖价服〔2007〕86 号文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基准费用×中选折扣费率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比选文件第四章第3条约定执行。
七、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 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 三方损失。
3、双方同意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两份,代理方两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公章): 代理方(公章):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2026 年 月 日 2026 年 月 日
- 上一篇 : 合肥七中3号楼一楼隔断加装项目中标公告
- 下一篇: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