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七中学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6-10-26 12:35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次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国家体育总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国中小学校统一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后简称《标准》)的通知精神,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合肥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本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特公开招标体质测试服务商。
二、投标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第七中学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
2 | 招标机构 | 合肥市第七中学 |
3 | 资金来源 | 学校公用经费 |
4 | 招标包数 | 1包 |
5 | 招标内容 | 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 控制价:人民币20元/人(具体见“招标需求”) |
6 |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见“供应商资格”,同时递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等 |
7 | 投标人 信誉要求 | 投标单位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投标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在招投标活动中未被限制市场准入 |
8 |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9 | 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 1.一式叁份,壹正贰副; 2.不宜采用活页装订(宜用胶装),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3.封套上应写明:“合肥市第七中学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询价响应文件在2026年11月2日15 时前不得开启”字样。 |
1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合肥市第七中学 行政楼408教务处 联系人: 韦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 0551—65797022 |
11 | 评标方法 | 服务类综合评分法 |
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5人 |
13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2026年秋季体测收费基准价为:2026年秋季体测20元/人。 2.报价应包括服务所需设备(及必要的配件辅材)、运输、安装、技术指导培训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
14 | 付款方式 | 根据2026年秋季体测测试实际测试人数分别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 |
15 | 特别提醒 | 1.投标人的相关证照、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主要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等)原件或复印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不予接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照、证书、授权书等资格证明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具体内容要求包含在校学生的国家体质健康测试,并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站; 4.按实际参加测试的学生数计算人数,所有参加学生体测数据上传并通过审核后进行验收。 5.投标人对本询价文件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 韦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 0551—65797022 ; 6.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学校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校网站关于本项目的补遗、变更等内容,及时下载。因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招标,无报名环节,无法获得投标人通信信息,故请投标人务必密切关注本校网站发布的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
16 | 其他 | 1.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第七中学。 |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业绩:投标人具有教体系统区(县)及以上级别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业绩或学校测试服务业绩。提供合同、验收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需求
1.测试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2.测试内容:2026年秋季体测。
3.测试时间安排
(1)测试准备工作:召开参加测试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联系第三方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准备学生测试基本信息、规划布置测试场地、调试测试仪器、确定各年级测试时间段。
(2)测试时间: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指定时间完成秋季体质健康测试时间(暂定2026年10月10日—12月20日,测试具体时间待主管部门布置)
(3)测试、数据整理及数据汇总上报工作(2026年12月30日前)
第三方对全校的测试成绩进行汇总整理,完成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并在2026年12月10日前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站。
(4)投标人须提供足够数量的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中长跑(女子800米、男子1000米)等各测试项目的测试设备及所需外设,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操作规范与方法(2014版)》。
(5)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三年测试数据和测试成绩累加至毕业,自动生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打印纸质档案留存。
(6)本次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从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的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仍按本项目(合肥市第七中学202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采购项目)工作招标方案服务要求,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7)为了保证体测过程的有序、规范,投标人保证参与体测的工作人员要有从事体测经验并具备相关资质。
五.评分细则
类别 | 评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60分) | 供应商服务保障水平 | 1、供应商提供所采用的服务管理平台具有跨年度测试成绩整合、分值转化、视频链接整合功能的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影印件及功能截图。 2、管理系统兼容性: 能满足汇总以往3 年体测学生数据,生成包含往期测试数据的学生体质健康电子档案,满分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视频链接地址对相关功能进行证明,无法提供证明资料则作为无法满足处理,不予计分。 3、供应商提供所采用的服务管理平台通过国产软硬件环境应用适配测试的,得 4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产品适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为保证数据安全,体测数据系统或软件须取得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备案证明为评审依据。 | 0-16分 |
测试设备要求 | 1.测试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全国商品售后服务达标认证证书; (3)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满分8分,缺项不得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2.投标人所用测试设备生产厂家具备教育部数据直报资格得4分。 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关于2021年度具备数据直报资格厂商名单的公示》页面截图为评审依据; | 0-12分 | |
软件功能要求 |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体测系统功能要求:: 1. 体测过程中,可以按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实时查看漏检和未检学生人数及列表,包括对应未测项目; 2.成绩等关键数据上传至系统时,后台实时进行第三方签章和验证,以防数据在存储、转储、调用遭到篡改。 3.能够拓展自动生成学生定制版体检电子档案,包含《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的身高、体重、肺活量。 4.能够拓展视力监测管理功能,具有入校视力监测管理资质,能够协助学校完成上下半年各一次的视力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 注:提供软件相应功能截图或资质证书,每个评分点3分,未提供截图或截图与功能点不对应不得分,满分12分 | 0-12分 | |
服务人员 | 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人得3分,满分3分; 2.拟为本项配备的组织测试人员具有软件工程师职称证书,得3分,满分3分。 3.拟为本项目提供的全职测试服务人员达到8人以上的得2分,达到15以上的得3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 (3)需提供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 0-9分 |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 备注: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4分 | |
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 | 1.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合理性; 2.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保障工作安排方案合理性; 3.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方案合理性;综合评价: (1)方案全面充分,科学合理的,分工明确、配备合理,得15分; (2)工作方案较全面较充分,较为科学合理的,分工较明确、配备较合理的,得 9分; (3)工作方案不全面充分,科学合理性不强的,不够明确、配备不合理的,得5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
业绩 | 2021年以来,投标人具有安徽省内教体系统区(县)及以上级别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服务业绩或高中、中职学校测试服务业绩的,每个业绩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0-12分 | |
价格分 (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20 %×100
| ||
附表一:学生体测数据采集上报服务设备要求
序号 | 测试项目 | 测试设备名称 | 测试精度要求 |
1 | 坐位体前屈 | 坐位体前屈测试仪 | 量程:-20 ~ 35cm 分度值:≤0.1cm
|
2 | 仰卧起坐 | 仰卧起坐测试仪 | 量程:0~999 分度值:1次
|
3 | 50米 | 50米跑测试仪 | 量程:0~999.9s 分度值:≤1s |
4 | 立定跳远 | 立定跳远测试仪 | 量程:90~310cm 分度值:≤1cm |
5 | 引体向上 | 引体向上测试仪 | 量程:0~999次 分度值:1次 |
6 | 中长跑测试 | 中长跑测试测试仪 | 量程:0~3599s 分度值:≤0.01s |
7 | 身高体重 | 身高体重测量仪 | 量程:90-210cm;5.0-150kg,分度值:0.1cm/0.1kg, |
8 | 肺活量 | 测试仪 | 量程:100~9999ML; 分度值:1ML |
附表二:体质健康测试采集上报项目要求
测试对象 | 男生 | 女生 | |
测试项目 | 体测 | 体重指数(BMI) | |
肺活量 | |||
50米跑 | |||
坐位体前屈 | |||
立定跳远 | |||
引体向上(男) | 仰卧起坐(女) | ||
1000米跑(男) | 800米跑(女) | ||
注:体重指数(BMI)=体重(千克)/身高2(米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