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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合肥七中2015年招聘生活老师公告

时间:2015-07-18 11:37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合肥七中自1956年创办以来,始终以德育为重点,以教学为中心,以教管为基础,以教研为动力,全面实行规范化、人文化的管理,铸就了“管理严格,质量上乘”的品位品牌,现为安徽省示范高中、安徽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安徽省文明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014年9月,合肥七中新校华彩绽放高新区。新校位于合肥市望江西路与方兴大道交口东北角,校园净占地面积250.7亩、总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9亿元,可充分满足120个班级的6000名学生在校学习、4500名学生在校寄宿之需。伫立于此,巍巍大蜀山,风姿绰约;盈盈蜀西湖,水波潋滟。东南,毗邻高端科研机构群“中科大先研院、合工大智能研究院、中科院创新研究院”;西南,比邻合肥38所新区。浓郁的科教氛围奠定了学校的环境品位。
2014年9月,合肥七中新校已招收高一学生1200余人;2015年9月,合肥七中新校又招收高一学生1500余人,全寄宿。迁址新校区,开启新征程。合肥七中将致力于传承学校丰厚教育底蕴,融合高新区浓郁现代气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内涵式发展。
为全面强化寄宿制管理,不断优化寄宿生的学习、生活,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生活教师。
一、工作职责
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25—5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严谨,待人真诚,服从学校管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4.具有良好的卫生保洁意识和习惯,能全面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资待遇
(一)经面试、考核而择优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二)工资组成
工资=基础性工资(2300元/每月)+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500元/每月),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学校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
(三)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50元,即第二年工作期内,基础性工资为2350元/每月;第三年工作期内,基础性工资为2400元/每月;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具体考核方案另行通知),按照相应类别人员总数1/3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考核绩效奖金额分别为500元、300元和100元/每月。
3.学期绩效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每月500元的学期绩效;学期绩效每一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
4.有关说明
(1)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2)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3)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欢迎有志于加盟合肥七中生活教师团队的优秀人士积极到合肥七中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个人资料(学历证书、个人工作简历、个人工作实绩及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甲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等)。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18日至7月31日。
   箱:459454692@qq.com;
咨询电话:0551—62880656、65797004;
联 系 人:苏老师、李老师、刘老师。
特此公告。
合肥七中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