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2-04 10:38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合七〔2018〕17号
关于印发《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组处室,各级部、服务单位、施工单位、
校内生活区教职工:
现将《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第七中学
2018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我校系全日制寄宿制学校,校内已设有食堂。现有教师办公室、公寓只是提供给老师日常办公、值班临时休息场所。因国家相关建筑标准限定,学校配置的电力设施设备仅能满足日常用电需求,电负荷有限,不能负载电磁炉、电炒锅、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更不能负载一个房间里同时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
学校先前安全检查中已发现存在不少用电不规范现象。很多教职工在办公室、宿舍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甚至随意将电线放置在办公桌、床铺、衣物、被褥之上,一些电线插头始终处在连接状态;有些教职工违规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储存食物、做饭、煲汤,多次导致教师公寓楼跳闸断电;不少教师离开宿舍、办公室后,空调、电脑、电灯、排气扇等电器长时间不关闭;有些人员在地下车库给电动车超长时间充电,且充电器随意放置在车辆、座垫之上。这些不良现象,既造成电力浪费,违背节约型社会创建要求,又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冬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学校用电负荷不断增加,部分区域供电设施设备发热现象严重。随着新校启用时间延长,现有供电线路、设备自然逐步老化,如果再人为违规用电,供电设施设备一直超负荷运行,电线短路失火风险呈几何级增长。
遵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和安全专题会议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用电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失职追责”原则,坚持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和学校用电高峰期间,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改工作,防患未然,确保消防安全。
二、工作时间
本次冬季用电高峰期消防专项检查自即日起至2019年1月;以后例行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个人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3日——9日)
各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检查,如个人宿舍、办公室内存有冰箱、电磁炉、电炒锅、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液化气罐等物品的,请于2018年12月9日前自行收走;如有私拉乱接电线、堵占消防通道等现象,也请于2018年12月9日前自行处理到位。如个人处理困难,可求助总务处、保卫科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学校检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10——16日)
校长室、级部、总务处、保卫科、办公室等将联合对各区域进行地毯式检查,对依然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堵占消防通道等现象的相关责任人,对人离开宿舍或办公室后不关闭房间电器等现象,将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全体教职工QQ群通报,并向其下达“整改通知书”。
(三)消防部门检查阶段(2018年12月17日——12月31日)
合肥市消防支队、合肥高新消防大队将按计划对学校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复检,如仍有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等,学校将配合消防部门予以没收,并对相关责任人下达“消防强制整改通知书”;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到合肥高新消防大队接受行政罚款和消防安全教育。
如已告知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学校将遵照消防部门要求每月从其绩效岗位津贴中扣除200元,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消防安全事关学校和每一位师生,其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请所有部门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此方案检查、落实到位,请所有师生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合肥市第七中学
2018年12月3日
附:《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附件:
合肥七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楼、堂、馆、院):
序号 |
责任人 |
地点(房间、教室、通道) |
私拉乱接电线情况 |
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 |
消防通道设施堵占情况 |
其他消防违规行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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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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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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