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七中2019年拟招聘生活老师的公告
时间:2019-03-06 11:29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合肥七中创建于1956年,是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14年9月,学校由合肥市包河区整建制迁址至高新区,毗邻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创新研究院、国家量子科学中心、合肥38所新区,中安创谷,浓郁的科教氛围奠定了学校卓越的环境品位。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安徽合肥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新校区运行四年多,高考成绩优异,办学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校荣获了“全国第五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绿色学校、安徽省家教名校、合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合肥市首轮新课改先进单位、合肥市高中教学综合评比一等奖、合肥市平安校园”等50多项殊荣。
为全面强化寄宿制学生生活区管理,不断优化住宿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老师若干名。
一、工作职责:
承担住宿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25—5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严谨,待人真诚,服从学校管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4.具有良好的卫生保洁意识和习惯,能全面做好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三、工资待遇:工资及相关待遇面议
1.工资组成
工资=基础性工资+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 ,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学校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
2.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100元;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 ,按照相应类别按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发给相应的奖励工资。
(3)学期绩效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学期绩效;学期绩效工资每一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一次。
4.有关说明
(1)经面试、考核而择优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3)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4)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欢迎有志于加盟合肥七中团队的优秀人士积极到合肥七中办公室、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个人资料(学历证书、个人工作简历、个人工作实绩及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甲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等)。
报名投递简历的时间为 2019 年3 月 11日至 3 月 22 日。
邮 箱:qqp527@163.com;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李老师0551—65797021
朱老师 0551—65797032
特此公告。
合肥七中
2019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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