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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公告

合肥七中2021年招聘生活老师公告

时间:2021-07-20 17:38 作者:合肥七中 来源: 阅读次数:

      合肥七中创建于1956年,是安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14年9月,学校由合肥市包河区整建制迁址至高新区,毗邻中科大先研院、中科院创新研究院、国家量子科学中心、合肥38所新区、中安创谷,浓郁科教氛围奠定了学校卓越的环境品位。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安徽合肥教育的一张靓丽名片。

    新校区运行七年多来,办学质量稳步提升。近年来,学校荣获了“全国第五届和谐校园先进学校、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安徽省文明单位、全省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安徽省优秀绿色学校、安徽省家教名校、合肥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合肥市首轮新课改先进单位、合肥市高中教学综合评比一等奖、合肥市平安校园”等100多项殊荣。

为全面强化寄宿制学生生活区管理,不断优化住宿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老师3名。

   一、工作职责

    承担住宿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学生公寓卫生健康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25—50岁,高中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严谨,待人真诚,服从学校管理。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耐心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4.具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意识和习惯,能全面做好学生公寓卫生健康工作。

   三、工资待遇

    1.工资组成

    工资=基础性工资+工龄绩效+考核绩效+学期绩效,基础性工资按月发放;学校和个人按政策规定比例购买、缴纳“五险”一金。

     2.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工龄绩效

    聘用人员在学校工作满一年,从下一年度起,每月基础工资上调100元;以此类推。

   2)考核绩效

    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月考核制度,按照相应类别按组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发给相应的奖励工资。

    3)学期绩效

    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无重大工作失误,工作满一个学期,可享受学期绩效,每个学期结束后集中发放一次。

    4.有关说明

    (一)经面试、考核而择优录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符合录用条件的,继续聘用。

   2)因学校工作需要、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而予以辞退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学期绩效;

   3)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工作、且工作未满一个学期的,学期绩效不予发放;

   4)学期绩效不连续计算,每个学期独立核算。

    欢迎有志于加盟合肥七中生活老师团队的优秀人士积极到合肥七中办公室或政教处,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递个人资料(学历证书、个人工作简历、个人工作实绩及所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甲等级医院的体检报告等)。

    投递简历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箱:867789536@qq.com;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李老师  0551—65797021

    朱老师 0551—65797032

    特此公告。

              合肥七中

       20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