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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各民主党派优秀成员评比表彰活

时间:2013-12-29 17:13 作者:admin11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校党[2013]5号
 
                                        关于开展第四届各民主党派优秀成员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民主党派合肥七中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我校各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提升我校的办学品位和社会声誉,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中国梦”、“教育梦”而努力奋斗,本学年度,学校党总支将组织开展第四届民主党派在职优秀成员评比表彰活动。现就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加强我校各民主党派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深入践行发展观,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体现出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良好关系,使广大民主党派成员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典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楷模,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榜样,为合肥七中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上坚定。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派章程,履行党派成员义务;二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推进学校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第一要务。
2、作风上优良。一是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三是忠于职守,认真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师德师风优良。
3、工作业绩突出。
①教学人员除具备1、2条条件外,在教书育人方面应是本校的成绩突出者。
②管理人员除具备1、2条条件外,在提高管理水平、办事效率和为教学、师生服务上应是本校的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办法
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在全体党派成员中开展,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每个党派支部根据现有在职党派成员人数(注:民进,12人;民盟,11人;民革,11人;农工,8人),按20%的比例推荐优秀党派成员,各民主党派均推荐两名优秀党派成员。
各支部于2013年6月27日前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党总支备案。凡评比表彰的校级民主党派优秀成员,请每人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并及时上报校办公室。
四、具体要求
1、各支部在评选推荐时,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不得降格推荐,不能搞平衡、照顾,严禁弄虚作假,评选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确实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工作成绩突出,爱岗敬业,具奉献精神,在群众中公认度高,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校级优秀党派成员评选已形成制度,每学年开展一次,每年4月份宣传发动,5月份酝酿和推荐,6月份评比遴选,7月份进行集中表彰。
开展在职优秀党派成员评比表彰活动,是我校各民主党派活动中的一件大事,各支部要把此项评选与日常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盟员)的引领示范作用,立足本职、服务学生、奉献社会;希望各民主党派支部本着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制订好切实可行的推选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表彰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中共合肥七中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