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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学校物品管理办法

时间:2013-12-29 17:52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学校物品管理办法
一、凡需购物应填采购申请单,逐一上报后,由专职采购人员采购。
二、购进物品一律填写入库单入库,无入库单会计不予报销。
三、入库之物。凡属耐用物品,一律建台帐,并登记造册。
四、消耗物品入库。填写“办公用品登记帐”。
五、领用、借用物品一律填写出库单,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领借。
六、二级保管(科教楼、音、体、美教研室)一律建保管台帐和物品帐,并健全借用手续。
七、各级保管于每学期结束前15天将本学期物品明细报表(包括借、损、消耗及实有数)报主办会计和分管校长各一份。
八、各办公室必须填写本室物品明细表。每学期检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