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七中教师郑重签署《教师承诺书》
时间:2014-02-12 17:00 作者:admin1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次
在合肥市第七中学党总支如火如荼地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倡导广大教师规范办学行为、弘扬高尚师德,2009年10月29日下午,合肥七中精心组织教师签署承诺书。
杨开仁书记首先带领教师逐条学习了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公布并实施的《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晰了违反师德的种种行为;通报了《安徽商报》、《合肥晚报》等媒体上刊登的有关违反师德的学校、个人,提醒大家引以为戒。之后,详细解读了《合肥七中教师承诺书》: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争创安徽省优秀示范高中,作为合肥七中的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2、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3、不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
4、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不歧视、侮辱学生;
6、不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
7、不擅自缺课、调课或离开教育教学岗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
9、不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10、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
11、不巧立名目乱收费;
12、不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便利,收受各类招生学校钱物等利益;
13、不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向考生及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误导考生及家长;
14、不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扰乱招生工作秩序;
15、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
16、不要求学生及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17、不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18、不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
19、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20、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
21、不因个人失职而影响学校成功创建优秀省级示范高中。
广大教师纷纷郑重签署了《合肥七中师德承诺书》。他们表示:作为省级示范高中的一名教师,我们理应秉承合肥七中的优良传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学校正在努力争创“安徽省优秀示范高中”,我们更应率先垂范,为学校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杨开仁书记首先带领教师逐条学习了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公布并实施的《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晰了违反师德的种种行为;通报了《安徽商报》、《合肥晚报》等媒体上刊登的有关违反师德的学校、个人,提醒大家引以为戒。之后,详细解读了《合肥七中教师承诺书》: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力争创安徽省优秀示范高中,作为合肥七中的一名教师,我郑重承诺:
1、不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
2、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3、不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
4、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5、不歧视、侮辱学生;
6、不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造成教育教学工作损失;
7、不擅自缺课、调课或离开教育教学岗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
9、不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10、不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
11、不巧立名目乱收费;
12、不利用教育教学职务便利,收受各类招生学校钱物等利益;
13、不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向考生及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误导考生及家长;
14、不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扰乱招生工作秩序;
15、不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
16、不要求学生及家长为自己谋取私利;
17、不疏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损害学生人身安全和健康;
18、不因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事故;
19、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20、不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教师形象;
21、不因个人失职而影响学校成功创建优秀省级示范高中。
广大教师纷纷郑重签署了《合肥七中师德承诺书》。他们表示:作为省级示范高中的一名教师,我们理应秉承合肥七中的优良传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发挥示范作用;学校正在努力争创“安徽省优秀示范高中”,我们更应率先垂范,为学校创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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