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管理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合肥七中教职工坐班考勤办法(试行)

时间:2014-05-14 10:16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阅读次数:

合肥七中教职工坐班考勤办法(试行)
校[2004]6号)

各组、处、室:   

  为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常规管理,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教管工作再上新台阶,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学校决定实行全体教职工坐班制度。现借鉴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勤安排:

  1、合肥七中教职工坐班制自2004年5月10日起实行。全体教职工均需按学校规定接受签到考勤。

  2、学校根据教学和行政岗位的工作性质,每个工作日对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分别实行上下午四次考勤:

  ⑴教学人员(不含行政兼教学人员):上午上班考勤终止时间为8:30,下班考勤起始时间为10:45;下午上班考勤终止时间为2:30(3:00,夏季作息时间下午顺延半小时,下同),下班考勤起始时间为4:45(5:15)。

  ⑵行政人员:上午上班考勤终止时间为8:10,下班考勤起始时间为11:10;下午上班考勤终止时间为2:10(2:40),下班考勤起始时间为5:10(5:40)。

  3、教职工坐班考勤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聘请专人负责签到考勤,考勤地点设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西边房间。考勤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定期公示。

 

  二、考勤机动:

  1、教学人员因上课不能按时签到,由办公室会同教务处依据学校排定的学期课表核准,视为事实签到;教学人员因公务不能按时签到,需及时填写由教务主任签字证明的说明单,视为已签到。教学人员每周允许一次不签到。

  2、行政人员因公务不能按时签到,需及时填写由本处室负责人签字证明的说明单,视为已签到;行政兼课人员因上课不能按时签到,由办公室会同教务处依据学校排定的学期课表核准,视为事实签到。

  3、请病、事假人员仍按学校过去相关规定与程序办,同时视为未签到。

  三、考勤奖惩:

  1、学校鼓励教职工法定上班时间始终在校在岗。凡正常坐班,按时考勤者,学校每人每月发坐班费50元。

  2、每考勤一次无故不签到者(含请病、事假者),扣2.5元,每月累计从坐班费和岗位津贴中扣除。

  3、学校严禁签到考勤中的代签到、先签到、补签到等舞弊行为,欢迎教职工监督、举报考勤工作中的不良现象。凡代人签到,代签到者和被代签到者分别一次扣罚10元,罚款奖励聘请考勤人员;聘请考勤人员若工作不力,发生不规范行为,一经查实,一次从工资中扣罚20元。

  4、学校将教职工考勤结果与学年度考核挂钩。凡一学期无故不签到超1/3者,学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凡一学期无故不签到超2/3者,学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相关说明:

  1、本办法现予试行,修定后自二〇〇四年九月一日正式执行。

  2、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二○○四年四月二十日